罹病以來….爬文了許多關於這方面的資料


結論是目前沒有一種防癌險是針對標靶藥物做理賠的,唯一的方式是(罹病前)增加防癌保險金的保障、或是加買重大疾病的險種,也就是罹患癌症時,一筆保險金能一次給付,接下來保險公司就不管你是要用花費怎麼樣的自費藥物。


 


有些標靶藥物健保並未給付,但是,患者因病情需求,卻必需自掏腰包支付一筆龐大的自費藥物。而今卻沒有任何一張癌症險保單,可以有效幫病友補貼注射或口服式標靶藥物費用。


 



以乳癌來說,於今年一月份時,總算通過標靶藥物「賀癌平」的給付,這項議案已推動許久,據悉,現任的高雄市立委、高雄市長候選人某某女士,就是這項議案一直積極推動的成員之一,只可惜的是,礙於健保經費有限,符合給付的條件也是有但書的,哪些人是符合健保給付的對象呢?


 


第一、Her2必須是+++(強陽性)的,同時,淋巴結必須是(陽性)者,


挖勒~~   也就說,乳癌第一期及二期A的患者,仍然要自費。


 


『要很花多錢耶…不打行嗎?』


想必這是許多仍需自費的患者曾經困擾過的問題。


 


Her2為陽性的患者,見了許多則新聞大肆報導之後,不免憂擔自己屬於高危險群,鑑於易復發為因,大部份的人也只好乖乖就範,沒錢的…也得去借錢來打賀癌平。


 


我在醫院裡做標靶治療時,最常遇見的是患者跟老大要求:『醫師,打賀癌平可不可以讓我辦住院?』


 


為什麼有些人會要求醫師同意住院?


應該很多人都知道…投保實支實付型的險種,必須“住院”才可領到醫療保險金,


即使是有限額的實支實付型,若能一次請領幾萬塊的限額,貼補的效益就大囉!


 


只不過,我的治療醫院挺硬的,就連最猛的化療藥物..都是當天打完、當天回家(化療不給辦住院),更別說只是打賀癌平了。


 


一講到此,有些後悔在這間醫院做治療啦…


可知,一沒住院.. 許多實際支出的醫療金,我根本就無法申請。


今天回診打第17次標靶,每次回診做治療時,就是領個好幾萬塊,眼見存摺的積蓄都快乾了  這種心情...應該有些同學可以感同身受!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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